起诉前得做好准备,找齐借条、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,写好起诉状,把原被告信息、诉求、事情经过都写清楚。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材料,法院受理后按通知交诉讼费。 等法院安排开庭,按时去参加,在庭上把事实讲清楚,做好举证质证。 等判决结果,要是胜诉了对方不履行,能申请强制执行。 诉讼费按诉讼标的额比例收,聘请律师有律师费,符合条件可申请缓交、减交或免交诉讼费。
借钱不还起诉可以要回来吗
借款不还被起诉后,倘若有确凿证据能证实借款事宜以及对方未还款的情况,大多情况下是能够要回借款的。 其一,要精心准备诸如借款合同、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等这类能够明确借款关系的证据。 接着向具备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,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展开审理。 倘若对方在法庭之上承认借款事实,同时又无正当理由拒绝还款,那么法院通常会判决对方还款,并且还有可能让其承担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等。 然而,要是证据不够充分或者对方提出了合理的抗辩理由,就有可能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。 比如说,借款超过了诉讼时效,就很可能致使丧失胜诉的权利。 总之,起诉确实是追回借款的关键途径,不过必须要保证拥有充足的证据并且严格遵循法律程序,这样才能提升胜诉的几率。
借钱不还起诉都需要什么证据
1.借款合同或借条: 这是明确借款事实以及双方约定的重要凭证。 它详细记载了借款的金额、借款期限、利息等关键信息,是借款关系的书面依据,具有法律效力。 2.转账记录: 像银行转账凭证这类,它直观地证明了借款已经实际交付给了借款人。 通过转账记录,可以清晰地看到转账的时间、金额等具体信息,这是借款交付的有力证据。 3.催款记录: 包含短信、邮件、通话记录等形式。 短信记录可以保留催款的内容和时间,邮件记录能作为正式的催款依据,通话记录则能体现催款的沟通过程。 这些催款记录显示出借款人未按时还款,出借人曾积极向其催讨欠款。 4.证人证言: 若有证人知晓借款及催款的情况,那么证人的证言就可作为证据。 证人可以客观地陈述借款的经过、催款的情况等,为借款及催款事宜提供额外的证明。 5.其他相关证据: 例如借款时的录音,能真实记录借款的相关对话; 见证人也可以在必要时出面作证,辅助证明借款及催款的事宜,增强证据的可信度。
舒兰市地理位置优越,地处长白山脉张广才岭与老爷岭汇合处,向松嫩平原过渡地带,位于北纬43°51′至44°38′,东经126°24′至127°45′。南接化工之城吉林市,北联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,西隔松花江与九台市相望,东与蛟河市接壤,隶属于吉林省吉林市。舒兰建县虽然较晚,但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就有人类活动。据近年来考古文献记载,法特黄鱼圈文化遗址(位于法特乡黄鱼村西二百米的珠山上,总面积约四万平方米),出土的豆、罐、壶杯等文物,均属于这个时期的“西团山文化”,这就说明在原始社会时期,我们的先人就已经劳动、生活在这块土地上。以后,又经历了古肃慎时期;从汉代到北魏时期属于扶余奴隶王国,后被高勾丽所侵;唐朝时候是渤海王国的辖地;明代属阿林卫地;清初为扈伦乌拉族所据,大部区域为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统辖。清代康熙九年(1670年),宁古塔将军开始主持修筑柳条边墙,南从开原县威远堡边门起,北到法特东的亮山上。法特哈门边内(后又名巴彦鄂佛罗边门)是此段边墙最北头的一个边门,位于舒兰境内。边门设防御人员,管理边禁采捕事宜。雍正三年(1725年)设巴彦鄂佛罗旗属,负责边门的守卫、开关、来往行人的稽查。在法特哈门和溪河还有法特哈驿站和舒兰驿站,清朝光绪二十四年(1898年)驿站改为文报局,民国时期又改为邮政局。在此前后并设有官庄一座,主要管理官田交纳赋税。随着清朝封禁政策逐渐失去作用,到咸丰十年(1860年),吉林将军向皇帝奏折,要求开发舒兰平原三十万亩官荒,从此大量的关内流民进入舒兰境内,西部、中部地区逐渐繁荣起来。